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办理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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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科技成果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513 更新时间:2012/10/13 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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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内容 (一)《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是否为2012年新制订的规范版本,内容是否齐全、规范、完整。 (二)证书编号:首页《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编号与组织鉴定单位分配的鉴定编号是否完全一致。 (三)成果名称:首页成果名称与申请鉴定时提交申请的成果名称是否完全一致;如有出入,是否有鉴定委员会提出修改的意见。 (四)成果完成单位:首页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第一完成单位是否是河南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首页科技成果完成单位顺序与第七页完成单位顺序是否一致;如完成单位较多,首页可以列前面部分完成单位,顺序必须与第七页完成单位顺序一致。 (五)鉴定日期:鉴定日期是否与鉴定委员会形成鉴定意见的日期一致。 (六)鉴定批准日期:鉴定批准日期是否与组织鉴定单位公告的鉴定批准日期完全一致。 (七)简要技术说明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是否填写。 (八)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是否填写。 (九)主要技术目录及来源是否填写。 (十)专家测试报告是否出具(不需测试的成果该报告内容可空白,但不可缺页)。 (十一)鉴定意见中是否明确写上“存在问题”或“改进意见”,鉴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是否签字。 (十二)主持鉴定单位是否签署意见并盖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 (十三)完成单位情况(第七页)中,每个完成单位是否盖章,完成单位顺序是否与首页顺序一致。 (十一)每份鉴定证书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是否完全一致。 (十二)鉴定委员会名单是否符合要求(回避原则、会议鉴定至少7名专家、函审鉴定至少5名专家),鉴定专家是否签字。 (十三)函审鉴定形式的鉴定证书,是否附上所有函审专家的函审表(每份函审表只需附上表内专家信息页和函审意见页),函审表中函审专家所在单位是否盖章,函审意见是否是专家亲自手写。 二、注意事项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由完成单位自行准备。《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标准文本请登录许昌科技网(http://www.xckjj.gov.cn)下载。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规范填写后,装订成册。同时将经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复印件)与《鉴定委员会名单》(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其中。报市科技局成果科审查通过后,正式打印装订。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所需份数请根据实际需要准备。一般在主要完成人人数基础上增加5份计算。如主要完成人有7人,准备12份即可。 3、携《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到许昌市科技局成果科(市政府9号楼9340房间)办理有关手续。联系电话:2965020(办) 4、携《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到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政六街与纬五路交叉口)2号楼902房间办理有关手续。 三、成果登记 1、登录河南科技网下载并填写《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事先与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电话取得联系,按其要求发送有关电子邮件。 联系人:陈老师 (0371)65966154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前往省科技信息研究院(郑州市政六街与纬五路交叉路口)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领取《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许昌市科技局成果科 二○一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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